北京市职工工资支付规定详解
一、工资计算规则
根据《北京市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,工资的计算以月为单位,其公式如下:
工资= 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绩效工资+津贴和补贴-社会保险费-住房公积金-个人所得税
其中,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是组成职工工资的基础,而津贴和补贴则是额外的福利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计算工资时,扣除的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依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。
二、工资发放时间
工资应该及时发放,北京市规定工资发放的时间为月底或次月5日之前。除此之外,还需要及时向职工发放年终奖金,并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将上一年的工资、奖金情况上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。
职工在离职前,用人单位应该结清已经计算和欠发的工资、津贴和补贴。
三、工资异议处理
职工对工资数额或发放时间存在异议的,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诉,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处理、答复。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妥善处理,或答复不满意的,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也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。
总结
北京市职工工资支付规定的内容相对清晰,需要公司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。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,需要保证工资的准确性、及时性,同时在处理工资异议时,也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,并给予职工合理的答复和处理。